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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1-24 10:21:06 来源: 一、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准备以下材料,报劳动合同鉴证窗口: (1)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决定书一式6份; (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一式4份; (3)职工档案(干部身份需提供劳动保险手册); (4)因辞职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需附带辞职书复印件1份; (5)双方当事人因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约定的终止条件 出现而终止劳动合同的需附带劳动合同文本或约定协议书; (6)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的,应附 带支付经济补偿金原始财务凭证及其复印件; (7)按照潍劳社[2004]39号文件,凡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含五年)以内的企业职工,企业在依法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减员时,由企业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预交社区管理服务费,以便于退休后直接转入社区管理。
二、鉴证劳动合同 准备以下材料,报合同鉴证窗口: 1、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 2、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一式两份(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供中文合同文本); 3、合同鉴证窗口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 4、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1)新招人员、二次就业人员需提交招用人员备案表、登记表;城镇退伍军人安置需提交民政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国家干部分配需提交人事部门开具的介绍信; (2)续签劳动合同需提交鉴证过的劳动合同原件或花名册; (3)职工调动的需提交《诸城市企业职工流动通知单》。
三、鉴证劳动合同收费标准 根据鲁价费[2001]301号文件,劳动合同鉴证费每份2.10元,凭开具的发票到银行办理交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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