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介绍 业务指南 政策法规 求职招聘 社会监督 知识问答 案例分析
 

    

 

 

 
 首页>业务指南>工作流程>正文
 

招用备案窗口工作流程

时间:2006-1-24 10:28:23 来源:

一、招用新人员
1、准备以下材料,报招用备案窗口:
(1)    招用人员登记表1份;
(2)招用人员备案表1式3份;
(3)户籍证明;
(4)职业资格证书(若无职业资格证书,交培训费140元,鉴定费140元,由我局安排职工培训、考核、鉴定)
   (5)各职业学校毕业生还须准备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
2、局长办公会研究审批。
3、招用备案窗口办理招用手续。
4、到劳动合同鉴证窗口办理劳动合同鉴证。
5、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投保手续。
二、招用二次就业人员
1、准备以下材料,报招用备案窗口:
(1)招用人员登记表1份;
(2)招用人员备案表1式4份;
(3)户籍证明;
(4)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决定书;
(5)与原单位的停保报告书。
2、局长办公会研究审批。
3、招用备案窗口办理招收录用手续。
4、到失业保险窗口提档案。
5、到劳动合同鉴证窗口办理劳动合同鉴证。
6、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续保手续。
三、市内调动
   1、填写《职工流动审批表》一式两份,调出、调入单位及各自的主管部门盖章后,报招用备案窗口。
   2、局长办公会研究审批。
   3、招用备案窗口办理手续,开四联单。
   4、凭四联单到劳动合同鉴证窗口办理劳动合同鉴证。
   5、凭四联单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转移。
四、技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
   1、接收单位开接收证明,报招用备案窗口。
   2、局长办公会研究审批。
   3、招用备案窗口办手续,开职工介绍信。
   4、凭职工介绍信,到合同鉴证窗口办理劳动合同鉴证。
   5、凭职工介绍信,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6、凭职工介绍信,到用人单位办理户口落户手续。
五、新成立企业劳动工资立户(即办)
   1、准备有关材料,报招用备案窗口:
(1)    企业立户申请报告;
(2)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份;
(3)    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份;
(4)    全民、县以上集体、外商投资企业还须出具相应的
批文原件。
  2、招用备案窗口办理审批手续。
  3、凭招用备案窗口审批手续,到诸城市行政审批中心劳动保
障窗口办理劳动规章制度备案。
  4、凭上述审批后的手续,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开户投保手续。
六、人员移交(即办)
  1、准备有关材料,报招用备案窗口:
(1)人员移交表一式5份;
(2)人员移交名单一式5份;
(3)所有移交人员的劳动保险手册。
  2、招用备案窗口审批,办理移交手续。
3、凭招用备案窗口审批手续,到合同鉴证窗口办理劳动合同鉴证。
  4、凭上述审批后的手续,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移交手续。
七、自谋职业人员办理申请投保(即办)
   1、到招用备案窗口领取表格,并准备有关材料:
(1)    户籍证明;
(2)    户口所在地的思想表现证明。
  2、到招用备案窗口办理审批手续。
  3、到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窗口缴费,
4、到招用备案窗口盖章。
八、职工身份由农民合同制工人改为城镇合同制工人(即办)
  1、准备有关材料,报招用备案窗口:
(1)    本人档案;
(2)    户籍证明及户口本。
2、招用备案窗口办理改动手续。
3、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劳动保险手册改为城镇合同制工人。
九、职工跨区域调出(即办)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政务介绍  |  业务指南  |  政策法规  |  求职招聘  |  社会监督  |  局长信箱  |  热线电话

 

诸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山东省诸城市东关大街25号      电话:0536-6123280      传真:0536-656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