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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1-24 10:28:23 来源: 1、填写《职工流动登记表》1式6份,报招用备案窗口。 2、招用备案窗口审批,盖章。 3、调入地劳动保障部门开商调函后,招用备案窗口将职工的劳动关系介绍至调入地劳动保障部门。 4、职工凭招用备案窗口审批手续,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转出手续。 十、职工跨区域调入 1、填写《职工流动登记表》1式6份,调出地单位及劳动保障部门、我市接收单位盖章后,报招用备案窗口。 2、招用备案窗口审查有关材料,看是否符合调入条件。 3、局长办公会研究审批。 4、招用备案窗口办理手续,开商调函至调出地劳动保障部门。 5、收到调入人员的档案后,查看有关材料是否属实。 6、开调令至调出地劳动保障部门,同意接收调动人员劳动关系。 7、将劳动关系介绍至我市用人单位。 8、调入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9、用人单位为调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十一、部队转业军人办理投保手续 1、民政局开介绍信。 2、到合同鉴证窗口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 3、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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