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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5-12-3 9:01:26 来源: 社会保险科(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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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全市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实施办法、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各项社会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组织实施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政策、办法;拟定养老、医疗个人账户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组织实施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和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医疗、生育医疗的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组织拟定定点医院、药店的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工伤、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拟定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审批企业职工退休(其中企业干部退休按管理权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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