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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7-1 8:22:30 来源: 自2008年5月12日开始,劳动保障局对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劳动事务代理机构等单位进行2007年度劳动保障监督审查,现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此次劳动保障监督审查的重点内容为: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规定的情况,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以及社会保险稽查。 对监督审查合格的用人单位,将给予通报表彰,并优先向潍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推荐为劳动保障诚信单位或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对不按照要求参检、拒检或发现问题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要依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理或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给予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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