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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
时间:2007-1-4 9:24:50 来源: 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鲁卫基妇发[2006]14号 各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民政局、教育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建设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6]39号),推动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省政府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部门联合制定了《山东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切实落实《规划》,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 各市要结合本《规划》制定本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实施规划,并报省卫生厅备案。 山东省卫生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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