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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时间:2006-10-31 15:30:18 来源: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近日,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由原来的420元调整为480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06年10月1日起执行。
        该次调整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根据我省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的增长情况统一确定,以《关于公布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06]216号)下发各地。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五类:390元、430元、480元、540元、610元。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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