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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07-1-4 16:42:45 来源: 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立医院 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鲁卫医发〔2006〕23号 各市卫生局,大企业卫生处,省部属医疗机构: 为促进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建立,提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水平,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卫医发[2006]244号)要求,经研究,制定《山东省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卫生厅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 山东省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卫医发[2006]244号)要求,结合我省多年来城市社区卫生工作实际,现制订山东省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努力解决优质资源过分向大医院集中、社区卫生服务资源短缺等问题,加强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医疗救治水平,提高我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保障城市居民公平享有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通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城市公立医院之间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不断丰富城市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内涵,建立和完善具有可持续性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任务 ㈠按照属地为主,就近支援原则,政府举办的三级综合医院、中医院至少支援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中医院至少支援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实际需求,制订公立医院支援辖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具体方案,鼓励和支持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总结经验,解决矛盾,逐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㈢公立医院主要承担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等任务。要制订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的年度和中长期工作计划;派出具有相应工作资历的有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出诊、会诊并进行技术指导;帮助受援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和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制订家庭病床管理技术规范、免费培训和进修卫生技术人员、开展适宜技术等。 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根据自身需求,提出需要支持的执业科目类别及协作计划;要制定合理的综合能力提高计划,有效利用公立医院的支持资源;要为公立医院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的支援活动提供工作条件。 三、具体要求 ㈠完善工作方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公立医院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和当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实际需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具体方案,制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确保对口支援工作顺利进行。 ㈡确定支援关系。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属地为主、就近支援原则确定对口支援区域,公立医院及受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本对口支援区域内可以自愿选择,卫生行政部门采取自愿双向选择与指令性安排相结合方式,根据实际需求,在尊重双方意愿的基础上确定支、受援单位的对口支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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