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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07-1-4 16:42:45 来源: ㈢完善监管机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支、受援双方要根据当地和本单位对口支援工作实际,结合有关规定,建立工作制度和完善管理机制。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督查制度,明确督查内容,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督促指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支援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订考核评价制度,明确奖惩措施。支援单位要加强对派出人员的管理,要定期对派出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作为派出人员年终考核和职称晋升考评的重要内容。我厅将对各地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任务落实不好、存在严重问题的通报批评。 ㈣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城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加强信息交流,建立定期上报制度,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事例。要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加强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卫生系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推动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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