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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事务代理

时间:2007-6-10 9:55:01 来源:

 

1、请问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社会保险?

答:请带以下材料到人力资源市场代理服务窗口办理:户籍证明、户口所在地思想表现证明、计划生育管理证明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申请表》、《就业认定登记表》,到录用备案窗口办理就业认定手续,然后到劳动保障代理服务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手续。

2、我是一名失业人员,请问,我应该如何接续社会保险?

答:请从劳动保障代理服务窗口领取《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申请表》,填好并到合同鉴证窗口备案,然后到劳动保障代理窗口办理接续社会保险手续。需提交的材料是: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明及养老、医疗保险手册。

3、个人在代理期间需缴纳哪几种社会保险?待遇跟企业相同吗?

答: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个人在代理期间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三项保险及大额医疗救助金。

参加这几项保险所享受的待遇同企业一样。

4、代理期间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如何进行调整?

答:代理个人或单位根据当年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的缴费基数自主选择,按规定于每年3月底前持上年度缴费单据或个人有效证件,到劳动保障代理机构办理缴费基数调整。

逾期不办理者,社会保险关系自动终止,停止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5、个人在代理期间,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计入个人帐户部分分别是多少?

答: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个人在代理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计入个人帐户部分是缴费基数的8%

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帐户部分有三种情况:45周岁以前按缴费基数的3%计入;45周岁以后按缴费基数的4%计入;退休以后按上年度月平均退休金的5%计入。

6、请问,我在个人投保期间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应如何办理调动手续?

答:代理人员在代理期间联系到新的工作单位后需要调动的,由个人或接收单位提出申请,填写职工流动审批表,到人力资源市场7号窗口办理调动手续,然后到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办理各项保险转移手续。

7、代理人员到达退休年龄如何办理退休手续,养老待遇如何计算?

答:在代理期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可以提前退休的代理人员,在到达退休年龄当月的1--15日,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照片1张到人力资源市场11号窗口,由该窗口为您办理退休手续。

退休待遇计算办法与企业职工相同,退休后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8、我是一名代理人员,请问退休后医疗待遇还可以享受吗?

答:代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后,医疗待遇是否享受有以下三种情况:(1)退休时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连续缴纳男满25周年、女满20周年的,退休后个人只缴纳大额救助金,享受医疗保险待遇;(2)缴费年限不足以上年限的,应当在办理退休手续的当月,以退休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并按规定比例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补齐后就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3)未按规定补缴的,不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终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9、请问退休(退职)代理人员的大额医疗救助金怎样缴纳?

答: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代理人员,按代理人员与代理中心签订《委托书》的内容,代理期间的大额医疗救助金按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缴纳,应缴纳的大额医疗救助金统一从本人退休金中代扣,由代理服务机构负责在每年4月底前一次性向社保机构缴纳。

10、劳动保障代理中心具体托管哪些人员的档案?

答:1城镇个体工商业户等自谋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2)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3)个体经营者或从事临时性工作的人员;(4)境外、埠外就业或出国留学的人员;(5)在无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及条件的各类企业工作的人员;(6)其它要求托管档案的人员。

11、请问,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目前具体办理哪些业务?

答:(1)城镇个体工商业户、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参保手续及相关业务;(2)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接续、代管档案,代缴各项保险费。(3)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代理期间符合病退(退职)条件的职工办理退休养老手续。(4)接收代理人员党团关系;(5)出具代理人员需要的相关证明;(6)与劳动保障事务及档案管理有关的其他代理业务。

12、代理人员2008年度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各是多少?

答:2008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分别是20%9%1%

今年的缴费基数有三个,分别是105714101570元,年缴费金额分别是4045.2元、5316元、5892元。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任意选择。

13、请问,现在办理自谋职业手续的女性人员的退休年龄是55周岁,为什么不能同企业一样呢?

答:根据潍劳社办[2004]60号《关于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和职工退休工作几个问题的意见》文件规定,2004917日前已经办理就业认定手续且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采取灵活方式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仍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执行(女年满50周岁退休);2004917日之后新纳入养老保险统筹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采取灵活方式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按照鲁劳社[2004]7号及劳部发[2001]20号文件规定执行(女年满55周岁退休)。

14、个人办理代理业务后,能获得哪些基本保障?

答:只要办理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手续,签订了代理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相关费用,你就可以获得以下保障: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2)享受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3)如有新单位接收可办理劳动人事关系(档案)转移手续。(4)根据需要开具相关证明。(5)其他应享受的相关待遇。

15、请问个人投保代理人员的丧葬抚恤金如何申领?

答:(1)未到退休年龄死亡的代理人员,带其身份证原件、火化单原件和养老保险手册,每月8日前到代理中心10号窗口报材料,17-19日到代理中心10号窗口支取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余额部分;(2)已退休(退职)死亡的人员,需带退休证、火化单原件和死亡证明,每月8日前到代理中心10号窗口报材料,17-19日到代理中心10号窗口支取丧葬补助费1000元、上年度10个月的全省社会平均工资及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余额部分。

16、请问单位整体代理业务怎么办?

答:如果单位想办理劳动保障事务整体代理,可以带单位相关证件材料,到劳动保障代理机构申请整体托管,填写《单位劳动保障业务代理申请表》,签订劳动保障代理合同,由劳动保障代理机构负责为您单位办理招工、就业认定、代收代缴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代理有关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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